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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律师剖析首例空难污染赔偿案
http://www.cnbgt.com ; 2006年10月18日18:50 来源:法制网

  空难的发生是以分分秒秒计算的。2004年11月21日上午8时21分,由包头飞往上海的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MU5210飞机起飞;8时22分这架飞机在包头南海公园失事。

  污染的赔偿是以年为单位计算的。2006年9月29日,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中国财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包头市政府签订了《包头“11·21”空难地面第三者损害赔偿最终协议》,其中就空难所造成的南海公园水污染问题达成赔偿协议:一致同意南海公园湖水水体污染治理费用为人民币2140万元。
  35次谈判、9赴包头、2140万元水污染赔偿,一直代理包头空难地面第三者损害赔偿案的北京律师协会航空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律师对这一结果表示基本满意。毕竟这在我国还是第一次,很有开先河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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